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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地税发[2003]7号)

中地税发[2003]7号颁布时间:2003-01-15

     2003年1月15日 中地税发[2003]7号 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 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2]196号)转发给 你们,市局补充通知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取得技术性收入申请免征营业税的,填报《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申请 表》(见附件)。 二、原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中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转发关于广东省科研单位技术性收 入免征营业税审批办法的通知》(中山地税发[1998]2号)同时停止执行;中山地税 发[2000]67号有关营业税的审批规定亦同时停止执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 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申请表(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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