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海格通信有限公司申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粤地税函[2003]61号)
粤地税函[2003]61号颁布时间:2003-01-29
2003年1月29日 粤地税函[2003]61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州海格通信有限公司申请以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
示》(穗地税发[2002]32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广州海格通信有限公司的数字通信电台(系统)技改项目已被省经贸委确认符合国家政
策(粤经贸投[2002]0375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
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规定,同
意广州海格通信有限公司的数字通信电台(系统)技改项目享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