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下发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省统一人身险保险费发票式样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1]149号颁布时间:2001-06-19

   2001年6月19日 穗地税发[2001]149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省统一人身险保 险费发票式样的通知》(粤地税发[2001]14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 际,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新版人身险保险费发票从文到之日起开始启用,旧版人身险保险费发票(包括电 脑机外发票及手填式的人身险保险费发票)可使用至8月31日止。请各征收分局及 时通知有关企业做好发票换版工作。 附件:1.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省统一人身险保险费 发票式样的通知 2.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险保险费发票(续期)(略) 3.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险保险费发票(首期)(略) 4.客户注意事项(略) 附件1: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省统一人身险保险费发 票式样的通知      2001年6月1日 粤地税发[2001]14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险保险费发票全省统一式样下发给你们(式 样见附件1、2),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险保险费发票(首期)一式两联,第 一联:财务留存联;第二联:发票联,规格为241x279.4mm,发票联背面 印客户注意事项。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险保险费发票(续期)一式三联,第一 联:财务记帐联;第二联没票联;第三联:业务留存联,规格为205x279.4 mm,发票联背后印保户留意事项。发票均采用80克发票防伪水印纸印制。该发票 为电脑机外发票,从发文之日起启用,请各地按发票印制的有关规定予以监制。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