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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0]12号颁布时间:2000-03-15

     粤地税发[2000]1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规定:该文 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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