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0]12号颁布时间:2000-03-15
粤地税发[2000]1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规定:该文
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