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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1997年度地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8]229号颁布时间:1998-11-23

     1998年11月23日 粤地税发[1998]229号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1997年度地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共同努力下, 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汇缴任务。全省共查补地方各税42254万元。在汇缴工作中还 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促进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迈上新台阶,省局在各 市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汇缴考评办法对全省汇缴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决定授予凌洁等 59位同志为199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先进个人(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争取更大成绩。 附件:全省199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先进个人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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