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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税局 广东省地税局关于同意广州市荔湾区华誉艺术纸制品厂等26家企业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民福[1995]24号颁布时间:1995-11-08

     1995年11月8日 粤民福[1995]24号 广州、佛山、清远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广州市荔湾区华誉艺术纸类制品厂、佛山市中南玻璃厂、清远市力生织 造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详见附表)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同意颁发《社会福利 企业证书》,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复。 附件: 符合发证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1.广州市荔湾区华誉艺术纸类制品厂 2.广州市芳村珠江电磁线厂 3.广州市芳村新联华保温材料厂 4.广州市越秀区华南电工厂 5.广州市越秀区祥发包装胶袋厂 6.广州市天河区佳达印刷厂 7.广州市叶大金属型材厂 8.广州市维高摩托开关电器厂 9.花都市梯面镇福利企事业有限责任公司 10.花都市新华塑料包装厂 11.花都市民政造纸毛毯厂 12.广州增城市永鸿制衣厂 13.增城市中新华联民政福利五金制品厂 14.增城市福达塑料制品厂 15.番禹市鱼窝头居委会福利电器厂 16.番禹市榄核镇居委裕堂塑料厂 17.广州市白云新龙塑料皮革厂 18.广州市白云区米利快食面厂 19.从化市从联竹木制品厂 20.佛山市中南玻璃厂 21.佛山市石湾东平陶瓷集团华鹏陶瓷厂 22.佛山市石湾区群力塑料厂 23.顺德市北滘镇振德包装材料厂 24.三水市河口华星实业公司水兴工艺厂 25.清远市力生织造有限公司 26.清远市残疾人福利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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