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税局 广东省地税局关于同意中山市民利电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民福[1995]22号颁布时间:1995-10-20
1995年10月20日 粤民福[1995]22号
佛山、中山、清远、云浮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中山市民利电子有限公司、顺德市均安康凌电器厂、新兴县大江木器制
品厂、清远市清城区远光福利电缆厂等10家企业(详见附件)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
件,同意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符合发证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1.中山市民利电子有限公司
2.中山市永裕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3.顺德市均安康凌电器厂
4.顺德市容奇五金电器厂
5.顺德市杏坛镇吕地民政福利橡塑制品综合厂
6.顺德市杏坛镇民政综合复合材料厂
7.顺德市杏坛镇昌教民政福利通讯器材综合厂
8.新兴县富华兴玻纤塑胶厂
9.新兴县大江木器制品厂
10.清远市清城区远光福利电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