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征免印花税的通知》
税三[1989]258号颁布时间:1989-05-10
1989年5月10日 税三[1989]258号
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89)财税字第010号《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书立、
领受应税凭证、免印花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件: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 企业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免印花
税的通知(1989年4月15日 (89)财税字第01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