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税务局转发省税局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税三[1990]362号颁布时间:1990-06-27
1990年6月27日 税三[1990]362号
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税务局粤税发[1990]369号《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对我市(含省)教育部门办的企业可比照本通知有关校办企业征免房产税、土地
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的规定执行。
附件: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1
990年5月6日 粤税发[1990]369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