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委托代征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穗地税发[1995]163号颁布时间:1995-12-14

     穗地税发[1995]163号 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委托代征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粤地税发[1995]2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国 土局、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委托代征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1995] 94号)的精神,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委托代征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 (1995年11月13日 粤地税发[1995]235号)(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