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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奖销售、有奖竞猜、有奖储蓄中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7]252号颁布时间:1997-11-05

     1997年11月5日 粤地税发[1997]252号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有奖销售、有奖况猜、有奖储蓄中奖所得, 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福利奖劵、体育奖劵中奖所得除外),不论是奖金,还是 实物,都应全额依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粤税发[1994]159号文第 五点中第二点的规定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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