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
粤税发[1993]265号颁布时间:1993-08-23
1993年8月23日 粤税发[1993]265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国税发[1993]045号文《关
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
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1993年7月21日 国税发[1993]
045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