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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

粤税发[1993]265号颁布时间:1993-08-23

     1993年8月23日 粤税发[1993]265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国税发[1993]045号文《关 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 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1993年7月21日 国税发[1993] 04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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