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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粤税发[1994]290号颁布时间:1994-06-21

     1994年6月21日 粤税发[1994]290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 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省局补充意见,对个体工商户业主的 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市税务机关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或者 参照同行业国有企业的扣除标准确定。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年5月 13日 财税字[1994]02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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