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粤税发[1994]290号颁布时间:1994-06-21
1994年6月21日 粤税发[1994]290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
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省局补充意见,对个体工商户业主的
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市税务机关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或者
参照同行业国有企业的扣除标准确定。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年5月
13日 财税字[1994]02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