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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电信发票式样和使用范围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9]220号颁布时间:1999-09-16

     1999年9月16日 粤地税发[1999]220号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邮电管理局属下各电信企业使用的发票式样(见附件一、二〕下 发给你们。《广东电信收费专用发票》和《广东电信通信综合服务发票》均为一 式两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联;规格为190xl39.7mm,发票联使 用无碳复写水印纸印刷。其中,《广东电信收费专用发票》主要用于电话机安装、 电路出租、设备出租及代理维护、电报,电传和电话等主营业务;《广东电信通信 综合服务发票》主要用于为客户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的电信企业附带销售电话 号码簿、电信器材、电话机等电信物品的业务。请各地按发票管理有关规定予以 监制。 附件:一、广东电信收费专用发票(略)    二、广东电信通信综合服务发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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