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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攀钢集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2]231号颁布时间:2002-07-10

     2002年7月10日 湘国税函[2002]231号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攀钢集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2]539号)精神,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2002年 度由攀钢集团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所得税办法,请 你局通知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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