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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劳动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湘劳[1996]356号颁布时间:1996-10-30

     1996年10月30日 湘劳[1996]356号 各地、州、市劳动局(劳动人事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劳 部发(1996)9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此前,我省制定下发的《湖南省劳 动就业服务企业资格年度审查办法》[湘劳(1996)85号],与此《通知》精神—致;仍 作为我省劳服企业年检认证(年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各级劳动部门和劳服企业要 将年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形成规范化、经常化的工作制度,使其在规范企 业行为,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方面发挥促进作用。各地应根据上述两文件的规定,制定 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抄报省劳动厅和省地方税务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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