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宜昌金山工贸公司上交2000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1]97号颁布时间:2001-02-27
2001年2月27日 鄂国税函[2001]97号
宜昌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提取2000年度总机构管
理费的批复》(京国税函[2001]20号)。经审核,同意对宜昌金山工贸公司
2000年度上交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的总机构管理费40万元,准予税前扣除,请
遵照执行。对该企业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