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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宜昌金山工贸公司上交2000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1]97号颁布时间:2001-02-27

     2001年2月27日 鄂国税函[2001]97号 宜昌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提取2000年度总机构管 理费的批复》(京国税函[2001]20号)。经审核,同意对宜昌金山工贸公司 2000年度上交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的总机构管理费40万元,准予税前扣除,请 遵照执行。对该企业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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