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营业部2000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1]154号颁布时间:2001-03-27
2001年3月27日 鄂国税函[2001]154号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2000年度总机构管
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99号)规定,同意对蔚深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武汉营业部2000年度上交的总机构管理费110万元,准予税前扣除,请
遵照执行。对该企业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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