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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1]126号颁布时间:2001-03-08

     2001年3月8日 鄂国税函[2001]126号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56号),规定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设机构武 汉和平大道证券营业部按总局《关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157号)缴纳企业所得税,请你局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湘财证券武汉和平大道证 券营业部进行认定。如该营业部属于非独立核算的,可并入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统 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如该营业部属于独立核算的,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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