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上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0]91号颁布时间:2000-05-10
2000年5月10日 鄂国税发[2000]91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25号《关于开展2000年上半年税收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交贯彻
执行。
一、 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湖北公司及其直属机构,
由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负责检查,其余单位由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负责检查。
二、 各地要切实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做到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方
案,避免交叉下户、重复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 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地务必于7月4日前按照要求将专项检查工作总
结报告和《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统计表》报送省局稽查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上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
(2000年2月4日 [2000]25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