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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系统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代理机构改制中资产界定审批办法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0]79号颁布时间:2000-04-14

     2000年4月14日 鄂国税发[2000]79号   现将国税发[2000]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会计师事务 所和税务代理机构改制中资产界定审批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进行的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依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 各级税务代理机构的资产界定工作及国有资产产权变更手续。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中资 产界定审批办法的通知(2000年1月19日 国税发(2000)17号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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