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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监察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通知

鄂地税发[1995]5号颁布时间:1999-01-04

     1999年1月4日 鄂地税发[1995]5号 现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监察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监察部《关于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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