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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通知

鄂地税发[1999]34号颁布时间:1999-03-02

     1999年3月2日 鄂地税发[1999]34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1999年1月19日国税函[1999]1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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