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鄂地税发[1999]154号颁布时间:1999-06-25
1999年6月25日 鄂地税发[1999]154号
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
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的精神,省局制定了
《湖北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予以反映。
附件:一、湖北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二、湖北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 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填报说明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