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鄂地税发[1999]154号颁布时间:1999-06-25

     1999年6月25日 鄂地税发[1999]154号   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 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的精神,省局制定了 《湖北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予以反映。 附件:一、湖北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二、湖北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 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填报说明 (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