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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地税发[1999]213号颁布时间:1999-09-07

     1999年9月7日 鄂地税发[1999]213号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财政部、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布 《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9]285号)转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财政部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布《外经贸企业封 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促进外经贸企业发展,盘活银行信贷资产,加强银企合作,支持扩大出口, 中国人民银行和外经贸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经贸企业封闭贷 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管理中需 要的外部配套条件,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落实,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和有关商 业银行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其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知。    附件: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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