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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5]213号颁布时间:2005-12-13

              
市稽查局、市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81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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