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青岛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1]96号颁布时间:2001-03-27

     2001年3月27日 青国税函[2001]9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 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 题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