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青岛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4]211号颁布时间:2004-11-19

     2004年11月19日 青地税发[2004]211号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 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2004]1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 营业税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