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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2004]40号颁布时间:2004-08-31

     2004年8月31日 青财税[2004]40号 各区(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04]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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