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0]94号
颁布时间:2000-05-29
2000年5月29日 青地税发[2000]94号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
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鲁地税函[2000]100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
知(2000年5月9日 鲁地税函[2000]10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