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按照《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市上报的《核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情况汇总表》的具体情况,现将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1月20日总局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车辆暂定最低计税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在总局没有核定最低计税价格之前,各市应以表中“暂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该车型的最低计税价格征税。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暂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一览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暂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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