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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国税系统内开展争创“最佳办税服务厅”和“服务标兵”活动的通知

淄国税办发[2005]16号颁布时间:2005-05-12

     2005年5月12日 淄国税办发[2005]16号 各区县国税局,张店、临淄、高新区局:   为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与服务工作,调动办税服务厅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 创造性,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提升纳税服务水 平,市局决定在全市国税系统内开展争创“最佳办税服务厅”和“服务标兵”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国税系统内的办税服务厅(包括基层分局内的非实体化的办税服务厅) 和办税服务厅在职职工分别属于争创“最佳办税服务厅”和“服务标兵”活动的参加 范围。   二、评选的标准   (一)“最佳办税服务厅”评选标准   1、 服务功能齐全   (1)合理设置功能区,除设置办税服务区外,应设置自助服务区,提供个性化 服务。自助服务区内提供计算机和电子报税终端,供纳税人进行自助式电子报税和制 做介质申报资料等。   (2)按照“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对纳税人需要到国税机关办理的涉税事宜均 集中到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或办理,实行一次受理、全程服务。同一区县的办税服务 厅,实行“连锁办税、同城通办”服务模式,可跨区域办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申报 纳税、发票领购等涉税事宜。   (3)按照“一户式”管理要求,及时综合、加工、分析、整理和维护采集的各 类管理服务信息,并及时将纸质资料按照要求整理归类、保存归档。   2、窗口设置规范   (1)按照“一窗式”管理服务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窗口。对税源 集中、业务量大的办税服务厅可设置申报纳税、发票管理和综合服务三类窗口,对税 源小、业务量少的办税服务厅可归并窗口职能,设置申报纳税和综合服务(包括发票 管理)两类窗口,或者只设置若干全职能的综合服务(包括申报纳税和发票管理)窗 口。   (2)办税服务厅的窗口类别与岗位设置应相互对应,窗口如有归并的,其岗位 与职责随窗口进行归并。    3、业务衔接顺畅   (1)各窗口要按照《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 厅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的通知》(淄国税发[2004]144号)的规定,认真 履行窗口职责,依法、规范、高效地为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业务。   (2)办税服务厅与税源管理(科)岗位之间要搞好业务衔接和配合,确保工作 顺畅,不出纰漏。   4、制度执行严格   办税服务厅内必须按照《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 务厅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的通知》(淄国税发[2004]144号)的中有关规 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1)政务公开制度;(2)首问责任制度;(3)承诺服务制度(4)延时服 务制度;(5)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制度。并将(1)-(4)项制度在办税服务厅内 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开。   5、执法文明、高效,服务热情、周到   (1)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发售和代 开以及滞纳金的加收等税务事宜,不得擅自变通或人为设置障碍,对依法应予以行政 处罚的处罚率达到100%。   (2)要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做到税容整洁、标志齐全。   (3)对待纳税人要态度和蔼,热情主动,举止端庄,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 忌语。   (4)各岗位人员要业务素质高、岗位技能熟练,并有与不同层次纳税人沟通的 能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5)严格工作纪律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串岗;严格遵 守禁酒制度;厅内严禁吸烟,禁止大声喧哗。   (6)服务投诉率低。   6、环境建设整洁、优美   办税服务厅要合理布局、规范有序:   (1)办税服务厅内拆除隔离设施,降低办税服务台,实行贴近式服务。   (2)办税服务厅内应配备为纳税人服务的桌、椅、笔、墨、复写纸等必要的办 税用品,并在相应位置陈设相关宣传资料、表格式样等办税服务指南,以方便纳税人 办理涉税事宜。   (3)办税服务台和办公桌整洁干净,服务设施和办公物品摆放整齐,确保窗明 几净、环境优美,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   (4)实行公开办税,建立公告栏、举报箱,开辟“办税服务厅人员监督栏”, 张帖工作人员照片,公开工作牌编号,放置“服务投诉箱”和“服务标兵评议箱”, 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和评议。   (二)“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政治上过硬。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 清正廉洁、无私奉献、作风正派。   2、严格依法办税。严格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发售和代开以及滞 纳金的加收等税务事宜,对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的处罚率达到100%。   3、业务精、素质高。应熟练掌握工作中的涉税业务知识和与本岗位业务相关的 软件,熟悉其他岗位业务,并有与不同层次的纳税人沟通的能力。   4、服务优质、高效。除对待纳税人态度和蔼、热情主动、文明礼貌外,能为纳 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涉税服务,及时周到地解决好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 题。   5、数据准确。本岗位录入的电子数据真实、准确。   6、无投诉。年度内未发生纳税人投诉。   三、评选的组织和方法   1、为了加强对争创“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的领导,市局成立了以张文泉局长 任组长,王衍明、戴继锋、孙兆泰、王莉、黄玉远、杨林、赵长亮等局领导为副组长, 征管科、教育科、税政科、监察室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征管科,由张秋波同志任主任。   2、评选采取由办税服务厅申请,区县局初审并推荐,市局审核的办法。每年 11月底前由各区县局推荐1-2个“最佳办税服务厅”和2-3名“服务标兵”候 选名单,12月份由市局组织人员对各区县局上报的“最佳办税服务厅”和“服务标 兵”进行实地审核,从中选出10个“最佳办税服务厅”和20名“服务标兵”,报 局长办公室研究批准,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四、表彰与奖励   市局每年对评选出的“最佳办税服务厅”和“服务标兵”分别颁发铜牌和荣誉证 书,进行通报表彰;对获得“服务标兵”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此活动纳入全市国 税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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