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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发[2004]257号颁布时间:2004-12-06

     2004年12月6日 闽国税发[2004]257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 的通知》(国税发[2004]1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的 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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