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今年底前我市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开展“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的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榕国税函[2004]478号颁布时间:2004-10-19
2004年10月19日 榕国税函[2004]478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福州市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年底前我市推行办
事公开制度工作开展“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的活动方案〉的通知》
(榕公开办[2004]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市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国家税
务局政务公开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国税发[2003]299号)的要求,
对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逐条对照抓好落实。市局要求各单位要
加强公开场所尤其是办税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办事程序,确保工作质量和
服务质量,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使纳税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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