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十一”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办发[2004]6号颁布时间:2004-09-24

     2004年9月24日 闽国税办发[2004]6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十一”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 就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强调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 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国税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 照“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忧患 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精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措施到位, 确保国庆55周年期间的社会政治稳定。   二、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要切实掌握本单位、本部门的各种不安定因素,注意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 的问题,特别要密切掌握老上访户及对社会严重不满人员的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防 范和控制措施。要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畅通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的渠道,尤 其是要突出信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狠抓督查督办,认真制定信访工作应急预案或方 案,提前掌握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预防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问题;对突发性上访 事件要及时处置,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各单位要以防火险、防爆炸、防泄密,防破坏、防食物中毒为重点,组织开展一 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漏洞和隐患,及时采取措 施加以解决。特别要对机关办公区、发票仓库、档案室、财务室、机要室及信息中心 的机房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技术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及综合保密工作进行认真清 查。要规范涉密文件的管理,认真落实各项保密制度规定,妥善保管好各种涉密文件 资料和数据。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工作,加强技术防范,实行严格监控,做好重 要数据备份,预防并及时清除计算机病毒,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要加强公务车辆的 管理,国庆放假期间,所有车辆原则上入库停放,除公务接待等活动外,不得随意外 出,严禁公车私用到风景区、酒家、娱乐场所等。要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教育,确保车 辆安全行驶,严防特、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国庆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值班安排表,实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 制度。值班人员应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妥善处理有关事项。带班领导要加强检查监 督,及时发现、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检查督促,对重要部位和易燃易爆等重要 场所,要加大巡查力度。要加强信息的沟通和反馈,落实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节 日期间省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91-87098000、87098038。 各单位要将国庆值班安排表逐级报上级机关备案,省局将随时组织抽查,并将抽查情 况进行通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