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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税控加油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闽地税发[2004]169号颁布时间:2004-06-11

     2004年6月11日 闽地税发[2004]169号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税控加机、出租汽车 税控计价器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国税函[2004]662号) 转发给你们,希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控加油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 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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