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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和《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征订工作的通知

闽地税办发[2003]31号颁布时间:2003-12-05

     2003年12月5日 闽地税办发[2003]31号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和〈光明日报〉、 〈经济日报〉征订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52号)转发你们。请按通 知要求,做好以上报刊的征订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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