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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工人一次性取得买断工龄的收入征免所得税的通知

榕地税政一[1999]64号颁布时间:1999-03-01

     1999年3月1日 榕地税政一[1999]64号   根据省地税局莆田会议精神,下岗工人一次性取得买断工龄的收入暂缓征收个人 所得税,计征企业所得税时该项支出可予以税前扣除。   特此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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