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闽地税函[2002]17号颁布时间:2002-02-09
上一篇: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闲置房产的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下一篇: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转发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的范围及退库程序问题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