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暂不使用P-III系列计算机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信[1999]025号颁布时间:1999-09-24
1999年9月24日 闽国税信[1999]025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暂不使用P-III系列计算机的通知》(国税信函
[1999]61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暂不使用P-III系列计算机的通知
1999年8月24日 国税信函[1999]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
税务学院:
据国家有关部门通报,美国Intel公司推出的P-III处理器芯片中设置了序列号功
能,此类计算机如联入互联网及我国电信基础网可能产生泄密。美国微软公司的
Windows98操作系统及Sun公司的服务器也存在类似P-III的安全问题。为确保税务系
统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税务机关暂不使用P-III系列计算机和Sun公司的服务器与外部联网,凡
联入外部网的设备暂停使用Windows98操作系统(可改换为Windows95操作系统)。
二、各单位内部的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必须与对外提供公开信息服务的网络隔离。
不得对外联网。
三、各单位请尽快按上述要求检查清理,与当地党政部门联网的设备也要按此要
求清理。
四、本通知限税务系统内部掌握,不得外传。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