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财政规章中行政处罚条款的通知》的通知
闽地税法[1998]第10号颁布时间:1998-07-08
1998年7月8日 闽地税法[1998]第10号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
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
现将(闽财法[1998]7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财政
规章中行政处罚条款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财政规章中行政处罚条款
的通知〉的通知》(闽财法[1998]7号)(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