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闽地税政二[1998]第36号颁布时间:1998-06-23
1998年6月23日 闽地税政二[1998]第36号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1998]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
发[1998]85号)(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