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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闽地税政二[1998]第36号颁布时间:1998-06-23

     1998年6月23日 闽地税政二[1998]第36号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1998]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 发[1998]85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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