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协助核查汇出大额利润或红利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情况的复函

深地税函[1999]1号颁布时间:1999-01-06

     1999年1月6日 深地税函[1999]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   你局《关于商请协助核查汇出大额利润或红利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情况的 函》(深外管[1998]339号)收悉。针对函中所述问题,我局意见如下:   对申请大额汇出历年未分配利润或红利和申请汇出上一年度利润或红利超过 其注册资本金50%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异常汇出利润、红利的外商投资企业, 若其无法提供汇出利润所属年度的税务检查结论书(免税年度除外),你局可开 具税务协查申请书,由我局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对所涉企业进行税务检查,并出具 税务检查结论书。   特此函复。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