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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进[1998]043号颁布时间:1998-08-11

     1998年8月11日 闽国税进[1998]043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8] 1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8]11 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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