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外[1998]055号颁布时间:1998-08-10
1998年8月10日 闽国税外[1998]055号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对外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8]4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1998]432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