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外[1998]055号颁布时间:1998-08-10

     1998年8月10日 闽国税外[1998]055号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对外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8]4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1998]432号)(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