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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822号颁布时间:2005-08-22
2005年8月22日 国税函[2005]822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建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缩短玻璃溶解炉折旧年限的请示》(闽国税发[2005]131号)收悉,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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