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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866号颁布时间:2005-09-10
2005年9月10日 国税函[2005]866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加拿大TRENCH公司转让技术取得的技术转让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沪国税外[2005]99号)收悉,批复如下:
2002年4月29日,上海申信进出口有限公司作为上海互感器厂有限公司的代理方,与加拿大TRENCH公司签订了下列合同:
1.并联电抗器技术引进合同,合同号:02CASHY43DQG02190,合同价款为400万美金;
2.串联电抗器技术引进合同,合同号:02CASHY43DQG02188,合同价款为500万美金;
3.线路阻波器技术引进合同,合同号:02CASHY43DQG02189,合同价款为100万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