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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收费的通知

浙国税流[2004]45号颁布时间:2004-07-05

     2004年7月5日 浙国税流[2004]45号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分局:   经研究,自2004年7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收费,请各地遵照 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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