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地方七税”基本征管情况统计上报制度的通知
浙地税三[2001]4号颁布时间:2001-04-11
2001年4月11日 浙地税三[2001]4号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地方税收工作涉及的税种多,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在过去的几年中,由于各
级地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收入持续增长,管
理不断加强,成效十分显著。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在一些地方也不同程度
存在着重收入、轻管理,注重短期突击,忽视长期管理的现象,对地方小税种税源家
底不明,潜力不清。为了贯彻“抓大不放小”、确保“地方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的
要求,切实抓好“地方七税”的分税种管理,更好地开展地方各税收入分析工作,全
面掌握全省“地方七税”的基本征管情况,省局决定从今年开始建立“地方七税”基
本征管情况统计上报制度。要通过一年一度的统计上报,反映出我省地方七税管理的
成效,找出存在的不足,从而较为全面地衡量工作效果,使地方税管理工作不断得到
加强。为此,省局要求:
一、各级地税部门要切实加强地方税管理的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建立
相应的档案或数据库,在工作中注意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统计,保证有一个真实
可靠的数据来源。
二、各级地税部门的领导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经
常性的工作来抓,确保及时、准确地上报,力求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工作成效。各有关
职能部门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数据。如有敷衍了事的,省局将责成重
新上报。
三、今年是建立“地方七税”基本征管情况统计上报制度的第一年,请各县(市、
区)局先按本文附表要求填写,于5月20日前上报各市局。各市局于5月30日前
上报省局。省局今后将进一步细化统计指标、增加分析性统计内容,部分数据将纳入
正在开发的TF2000软件。各地对建立“地方七税”基本征管情况统计上报制度
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报告省局税政管理三处,以便适时加以完善。
附件:“地方七税:基本征管情况统计表(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