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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问题的通知

浙国税征[2000]48号颁布时间:2000-11-01

     2000年11月1日 浙国税征[2000]48号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 税控装置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5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 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我省加油机税控装置安装工作已经进入尾声,为了保证安装质量,切实消除 安全隐患,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组成有税务、质量技术监督、 消防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小组,对本地的税控装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要进行整改,并把检查及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省国家税务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对未完成安装税控装置的市县,要集中力量,抓紧安装,务必于11月底前安 装完毕。同时,各地要做好税控装置投入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三、各市于2000年12月15日前将安装工作总结及加油站税控安装有关情况统计表 上报省国家税务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1、加油站税控安装有关情况统计表(略) 2、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税 控装置问题的通知 (2000年9月12日 国税发[2000]159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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